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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配合“五五”普法规划的实施,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,营造浓厚法制氛围,市委宣传部、市司法局、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、佛山日报社将联合举办“普法格言警句”创作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一、活动主题
本次活动的主题为“营造法制氛围、构建和谐佛山”。突出体现法制建设在构建法治社会、建设产业强市、文化名城、现代化大城市与富裕和谐佛山中的重要作用。弘扬法治、和谐、平安、稳定、秩序、正气、正义、诚信、遵纪守法、依法维权、树立法律权威、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。
二、活动时间
大赛时间为2007年9月—11月。
三、参赛对象
参赛作品可以是单位组织选送,也可以是个人参赛。个人不受职业、地域的限制。原则上限定一稿一作者。
四、作品要求
1、创意新颖,蕴意深刻,能充分体现“营造法制氛围,构建和谐佛山”的主题。
2、主题鲜明,有一定感染力,能发人深省,引起共鸣。
3、语言精练、用词得当,朗朗上口、易读易记,言简意赅。
4、文句独创,为防止与他人雷同,可对作品注明释意。
五、参与方式
1.信函投稿。
地址:佛山市汾江南路158号佛山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(信封上请注明“普法格言警句作品”),邮编:528000。
2.网上投稿。
可通过佛山市普法网(网址:www.fspf.gov.cn)专门开辟的大赛网页,按照操作提示提交参赛稿件。也可直接将作品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:fspufa@yahoo.com.cn。
参赛稿件要注明作者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邮编以及身份证号码。
六、活动安排
活动分为3个阶段进行,自2007年9月中旬开始,至2007年11月下旬结束。
1、投稿征集阶段:9月20日——11月20日,在市委宣传部网站佛山日报、佛山日报、佛山在线网、佛山市普法网刊登有关大赛活动通知,宣传、组织、发动参赛者开展普法格言警句作品创作,并收集大赛作品。参赛者应在此期限内邮寄或提交参赛稿件。
2、评审评奖阶段:11月20日——11月25日,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。
3、颁奖表彰阶段:11月底在佛山日报上刊登部分优秀作品,并于适当时期对获奖者进行颁奖表彰。
七、奖项设置
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,奖金各800元;二等奖5名,奖金各300元;三等奖15名,奖金各200元;参与奖20名(从参赛作品中抽取),奖金各100元。此外,还将从宣传组织工作出色的集体中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作品内容一样的,以先邮寄或提交的为准。
八、活动要求
1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级普法主管部门、宣传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,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领导,把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当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,强化措施,落实责任。
2、广泛发动,突出重点。各地要广泛发动,突出重点抓好组织动员工作。要重点发动青少年、在校学生、青年干部、企事业单位员工参与名言警句创作。
3、加强宣传,扩大影响。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,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,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,为大赛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氛围,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活动中来。
联系人:高素贤 联系电话:83321061
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
佛山市司法局
佛山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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