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○○八年佛山市普法工作意见
发表时间:2008-4-3

源自 市普法办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2008年,我市普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继续解放思想,着眼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、服务民生,全面加大工作力度,实现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,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。


    一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落实科学发展观,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、发展。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,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弘扬法治精神,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”。这是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,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。各地各单位要宣传好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关论述,围绕新的目标和要求来开展各项普法工作。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,牢固树立宪法意识,维护宪法权威。要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、促进改善民生、促进社会和谐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,大力开展宏观调控、节能减排、知识产权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。加强契约自由、公平竞争、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,积极开展人口、资源、环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的宣传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加强公民意识教育,弘扬法治精神,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。


    二、围绕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及关注和服务民生做好法制宣传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要围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、“三旧”改造、“三农”工作和环境治理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,以及教育、医疗卫生、就业、扶贫、社会保障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。要继续开展《物权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企业所得税法》、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的宣传普及。要围绕“2008北京奥运会”,继续开展维护社会稳定、保护知识产权等与奥运有关的法制宣传活动。要结合上半年全市正在开展的村(居)委会换届选举工作,重点宣传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和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等与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知识,积极开展“法律进村镇法制宣传月”活动。换届选举后,要采用集中培训、专题辅导、法制讲座等形式,对新任村(居)委会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。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,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。要加强依法维权、依法信访宣传教育,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。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,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。


    三、狠抓“法律六进”活动,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。“法律六进”活动,是“五五”普法的重要形式和载体。今年工作的重点是继续巩固和深化“法律进村镇”、“法律进社区”和“法律进企业”活动,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“法律进学校”、“法律进机关”和“法律进单位”活动。要结合实际完善“法律六进”活动配套意见和推进方案,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,建立相关工作机制。要培养和树立“法律六进”的先进典型,以典型示范带动“法律六进”活动的深入开展。市普法办将组织开展“法律进机关”宣传活动,举办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研修班”,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有关行政执法、职务犯罪等具有代表性的法院庭审活动;将组织开展“送法进校园”活动,会同相关部门加强《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》的宣传普及,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,并对法制副校长工作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总结,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,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,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;于适当时机召开基层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,并对第三批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、广东省民主法制示范村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进行表彰;探索依托社区大学开展社区普法的新模式。


    四、建立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措施制度,努力使普法工作刚性化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有刚性措施,以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推进。各地要把握新形势、新情况、新要求,及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科学发展观考核指标体系。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“五五”普法规划关于“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,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;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,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、评比工作”等规定,制定普法绩效评估标准。市普法办将于年中开展“五五”普法中期检查,各地各单位要在做好本地本单位“五五”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同时,做好迎接省、市检查的准备工作,以考核、考评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

    五、综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,进一步巩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。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宣传贯彻《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》,按照《条例》的规定整合各方资源,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,形成普法的合力。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沟通、联系、合作,共同开展好各种法制宣传活动;加强与人大、政协的沟通协调,充分发挥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,邀请他们参与“五五”普法中期检查,督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政府部门网站建设,开设政策法规解读栏目,方便市民学法。要继续发挥好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,组织新闻工作者围绕中心开展法制新闻宣传。要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的工作,经常性组织讲师团成员为地方和领导干部开办学法讲座,参与法律咨询、法律服务等活动,要积极组织讲师团成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理论研究。发挥好律师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作用,组织他们面向基层社区、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。要积极探索多种途径推进普法工作,整合企业、事业单位和社会的力量,在依法、自愿、双赢的前提下,提高法制宣传教育保障的力度,努力创建普法的大格局。


    六、创新形式,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。法制宣传教育要不断创新形式,与时俱进,增强效果。各地各单位要以增强针对性、实效性、参与性为着眼点,优化传统手段,探索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普法宣传的新途径。要充分发挥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杂志、网络、手机短信等传媒开展普法宣传,不断开创普法新平台。要采取积极措施在普法中渗透文化因素,积极开展法制书画、法制灯谜等活动。要利用各种法律颁布纪念日、各类节日,结合本地发生的重大社会事件,开展好专题法制宣传。要继续策划好“12.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。要配合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,总结、宣传好普法工作,以图片、影像方式,和电视台、展览馆联合举办法制宣传教育回顾展。市普法办将在佛山电台《早安佛山》节目开辟普法专栏节目。 

 
    七、提升队伍工作水平,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发展。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是普法的主力军。要组织普法工作者进行培训交流,注重借鉴经验,开拓视野,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、业务指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。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,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发展规律,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论,指导工作实践。要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,取长补短,互相促进,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均衡科学发展。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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